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具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八)其他材料:1、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2、连锁企业门店应提交包含连锁企业及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3、中央厨房还应提供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检验制度;4、单位食堂经营地址与主体地址不同的,应提供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提交与生产单位(供货商)的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